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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关于开展优秀校友回母校谈就业创业活动的通知 》
【日期:2015-03-13】     【关闭】 【打印

各学院:

   为增强就业创业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校友在大学生就业创业中的作用,帮助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创业观,引导在校大学生结合专业特点和自身实际积极主动就业、勇于善于创业,加强与校友的联系互动,鼓励优秀校友支持和帮助学弟学妹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举办“优秀校友回母校谈就业创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2015年12月上旬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各学院邀请本学院优秀校友回母校,围绕大学生就业创业和青年成才等主题举办相关讲座、座谈,并商谈建立就业实习基地事宜,鼓励校友企业来校招聘,帮助创业学生与校友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帮扶关系。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主要邀请本学院重点就业领域或重点就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校友、自主创业的校友、在基层就业创业的校友来校谈就业创业。邀请校友时要接地气,要结合本学院就业创业的实际情况和遇到的困难,以促进本院学生积极主动就业和勇于善于创业为基本考量,加强就业创业观念教育的针对性。

2、2015年在校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内的学院(含研究生、博士生)邀请2-3名优秀校友,学生人数在1000-2000人的学院(含研究生、博士生)邀请3-4名优秀校友,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院(含研究生、博士生)邀请4-6名优秀校友。邀请的优秀校友中要包括有近5年毕业的年轻校友及自主创业的优秀校友。上半年各学院要完成一半的工作任务。

3、校友回校举办讲座和座谈主要面向本学院的学生,可以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也可以以系或专业为单位举行。对一些特别优秀的校友可作为学校就业创业讲坛或校友访谈嘉宾推荐给学校,对推荐参加学校相关活动的嘉宾由学院和学校共同安排相关工作,但在考核时列入学院邀请的校友之列。

4、各学院应主动收集整理本院校友信息,并与校友联系,邀请其来校参加此次活动。校友行程确定后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百名优秀校友回母校谈就业创业活动登记表》,并于校友回校讲座前至少10天反馈给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校友(董)会工作办公室。

5、各学院应从本学院就业工作经费中安排经费用于此项活动。同时,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给予学院每位校友回校讲座600元经费支持,并对主讲的校友发放纪念证书。

6、每场活动结束后3天内,相关学院应将活动的新闻稿、照片发送到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校友(董)会工作办公室,同时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宣传。  

优秀校友回母校谈就业创业活动将列入就业考核评估和学院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落实,同时也要创新形式,形成特色和传统,充分利用优秀校友回母校的契机加强与校友的联系,增进情感,开展合作。

此项活动的具体工作请联系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欧阳润0791-83969992,校友(董)会工作办公室丁丽0791-83969070。

附件: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优秀校友回母校谈就业创业活动情况登记表.doc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校友(董)会工作办公室

                                 二○一五年三月五日